各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福州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學時認定辦法(修訂)》的要求,請各校根據教師的申報,收齊相關佐證材料,按照范例填寫好繼續教育學時認定申報表(附件1),按繼續教育學時認定申報時間安排表(附件2)的日期,將加蓋學校公章的紙質申報表一份及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上報市職教中心繼續教育部審核認定;同時將申報表的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fzzjgk@126.com。
關于學時認定工作的注意事項重申如下:
1.學校的校本研訓依據學校上報計劃按學年開展(個別要求修改請按修改后的計劃執行,中心未另行通知修改的按原計劃開展),2019年6月10日之前必須完成全學年的培訓任務(含校內課時公示及網站課時錄入),校本課時申報將另文通知。
2.以市職教中心為主辦或承辦單位組織的學生技能競賽、教師競賽、課題研究、論文評選、教學資源開發、中心組教研活動、市級公開課等活動由中心統一認定課時,各校無需另行上報。
3.除上述之外,市職教中心無法掌握的其它認定項目由學校申報。各校集中申報上一公歷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學時認定申請,逾期申請視為自動放棄。認定時提供的各種證書、文件等佐證材料的落款簽署日期必須在認定的起止時間之內,復印件均需加蓋學校公章。
未盡事宜請聯系繼續教育部,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83018089。